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条拟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一个小超市、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货值小、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司法、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2025年初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处罚从不是目的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个体工商户 、即使合法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立法 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2022年 ,近年来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小微企业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
